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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二00六年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二00六年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
(并环发[2006]28号)


各县(市)环保局、环保分局,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环保局: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加强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06]3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为足额征收排污费、强化环境执法、保障环境安全奠定基础
  排污申报登记是科学地核定排污量、严格公正的征收排污费的前提条件,是环境保护执法、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是提高环境执法地位和权威的重要方式。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加强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列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日常基础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市局将把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列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加强宣传,提高企业依法申报的自觉性
  要进一步加强排污申报的宣传力度,提高排污企业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认识,使企业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排污申报的意义、目的、申报程序、申报时限以及不按规定申报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进行广泛宣传,并按时向社会公示申报企业的名单以及核定结果。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污申报培训工 作,加强对排污申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企业环保专工做到准确、熟练填报各式排污申报报表,保证排污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2006年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的具体要求
  1、要加大排污核定工作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环保局、环保分局,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环保局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软件设施,并指定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专职人员。特别是三县一市环保局要在3月底前配备好计算机及专职人员,并将软件安装调试完成。
  2、提高申报管理水平。各单位必须充分利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开展排污申报核定工作。
  3、确保申报数据真实完整。对已经使用软件的单位要在2005年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做到数据准确、填报齐全,前后逻辑关系对应。对还未使用软件的单位要求在4月底前将申报数据全部录入,并保证数据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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