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建设局关于万佳花苑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苏价房地字〔2007〕80号)
苏州万佳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佳花苑13-16#、18#、19#、26#、30#、35#商品房价格的申请报告收悉。依据《苏州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苏府办〔2003〕95号)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建造的万佳花苑13-16#、18#、19#、26#、30#、35#商品住宅,建筑面积56281.98平方米,核定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5176.23元,销售价格可在核定的基准价格上浮5%内执行,下浮不限。
另阁楼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上含2.2米)484.86平方米,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000元,自行车库、汽车库套内面积(墙轴线到轴线部位)分别为86.40平方米、959.16平方米,销售价格分别为每平方米1200元、4000元。
二、单位(套)商品房的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自行确定,商品房楼层、朝向差价总额的代数和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