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建设局关于金帝名园三期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苏价房地字〔2007〕108号)
苏州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解放西路168号金帝名园三期6#、9#、11#商品房价格的申请报告收悉。依据《苏州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苏府办〔2003〕95号)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建造的解放西路168号金帝名园三期6#、9#、11#商品住宅,建筑面积22806.7平方米,核定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6144.4元,销售价格可在核定的基准价格上浮5%内执行,下浮不限。
二、单位(套)商品房的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自行确定,商品房楼层、朝向差价总额的代数和为零。
三、商品房销售严格实行“一价清”制度,不得在房价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