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7年元旦、春节市场物价检查的通知
(苏价检字〔2006〕251号)
各市、区物价局、苏州工业园区物价办: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欢度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两大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市场物价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把这次检查活动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贯彻“三个代表”精神、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上来认识。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大张旗鼓的宣传诚信经营、明白消费,旗帜鲜明地反对、打击价格欺诈等一系列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创建放心消费的氛围。
二、突出检查重点,明确检查范围。
㈠元旦、春节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是:
⑴关系千家万户的节日期间的粮、油、肉、禽、鱼、蛋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
⑵零售企业,特别是促销的零售企业的价格行为;
⑶娱乐、餐饮、咖啡厅、茶室等休闲服务价格;
⑷交通、旅社、宾馆及园林景点旅游服务业的价格。
㈡检查的范围是:
⑴不执行规范的明码标价的行为;
⑵涉嫌价格欺诈的价格标示和行为;
⑶擅自定价,不执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行为。
三、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价格信访、举报工作。节日期间要落实值班人员,确保投诉电话畅通,紧急投诉要及时处理。要突出重点、兼顾面上,对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有积极的应对措施。
四、各地物价部门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做好与宣传媒体以及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涉嫌敲诈勒索、违法经营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
五、这次检查工作由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各级检查分局(所)负责具体实施。时间安排在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元月5日和2007年2月10日至2月25日。重大案情、典型案例请及时报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检查情况总结请于2007年2月底前上报。
苏州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