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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环保局整治城市卫生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实施方案》的通知

  3、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更新改造"城中村"落后燃煤锅炉,解决迎泽西大街等主要街道两侧"城中村"小锅炉冒黑烟问题。
  4、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管辖企业废水、废气实现达标排放,按期完成取缔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的任务,对油烟、噪声扰民事件依法查处,协调区有关部门完成建筑工地扬尘、噪声等环境整治工作,彻底取缔马路烧烤。
  (六)晋源分局
  1、着力抓好城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南环高速、太祁高速、新、旧晋祠路、和平南路、化工路等道路两侧工业固废乱倾乱倒问题;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完成上述路段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煤堆、料堆乱放问题。
  2、配合市局完成辖区内煤(焦)炭发运站的规范整治工作。
  3、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管辖企业废水、废气实现达标排放,按期完成取缔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的任务,对油烟、噪声扰民事件依法查处,协调区有关部门完成建筑工地扬尘、噪声等环境整治工作,彻底取缔马路烧烤。
  (七)"三区"管委会环保局:
  组织完成辖区范围内主要道路两侧工业固废和建筑垃圾的清理和整治。
  四、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环保局整治城市卫生综合治理环境污染”领导组
  组 长:梁丽明
  副组长:孙仲英、戈新文、孙占良、刘 福、梁建中、陈继光、郭 玺
  成 员:各环保分局、高新、民营、经济区环保局、固废处、大气处、开发处、计财处、尾气中心、支队负责人组成下设7个督查组:
  第一组:企业达标督查组
  组 长:孙仲英(市环保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
  (1)检查企业污水排放、烟尘治理达标情况,对不达标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2)督查、关停取缔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任务的完成情况,督查重点污染企业转产搬迁落实情况;
  (3)对污水排放、烟尘治理达标的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排名,上报领导组。
  第二组:燃料结构调整督查组
  组 长:戈新文(市环保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
  (1)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 将“城中村”燃料结构调整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并督促检查全市主要街道两侧“城中村”冒黑烟小锅炉的集中整治;
  (2)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无证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3)对全市“城中村”冒黑烟小锅炉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各区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上报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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