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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配合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工作的意见

  (三)推进江南污水处理厂、五象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凤凰江、八尺江、良凤江、水塘江河道整治工程等城市环境整治项目。

  (四)搬迁改造原定点在江南区的广西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解决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选址建设问题。

  (五)配合自治区做好南宁机场4E等级扩建工程,加快开通和完善南宁至全国主要城市以及东盟国家航线网络。

  (六)推进邕宁、良庆和江南区的道路建设,打通和完善与北钦防相连接的公路路网,重点推进邕宁-灵山二级公路、南宁-扶绥二级公路建设。

  (七)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工作。配合自治区做好柳州-南宁(城际)客运铁路专线的建设工作,开展南宁-北海(城际)客运铁路专线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建设南北钦防“一小时经济圈”提供有力保障。

  (八)改扩建南宁铁路枢纽,推进南宁第二客运站建设。

  (九)加快推进南宁港建设。

  (十)推进南宁电厂一期工程和南宁LNG燃机电厂一期工程等能源项目建设。

  (十一)推进建设玉洞物流园区、沙井(江南)物流园区、吴圩空港等物流园区项目。

  (十二)重点推进银海工业园、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建设。

  三、加强产业对接,打造北部湾(广西)经济区产业集群

  (一)加强与北钦防三市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接,争取在南宁布局一批为沿海钢铁、石化等产业配套的项目及其延伸产业项目,并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研究建设钦州南宁工业园等重大问题。

  (三)发展总部经济,支持沿海三市的钢铁、石化等大型工业项目在南宁建设企业总部基地。

  四、建立投融资平台,拓宽开发建设资金筹措渠道

  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与自治区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联系沟通,争取我市重大项目列入自治区编排北部湾40亿项目中;积极参与组建广西北部湾开发投融资公司、北部湾开发银行和发行北部湾债券等工作;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

  五、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

  (一)围绕我市如何配合自治区加快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建设,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研究资金、人才、土地、招商引资等重大问题,着力解决我市参与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放开发的瓶颈制约因素,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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