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煤(焦)炭发运站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任务(第三批)的通知
(并环发[2006]1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太原市煤(焦)炭发运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政办发[2006]31号)的要求,现下达市区煤焦发运站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批限期治理任务,请按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本次限期治理任务共涉及太北煤沙线等12个煤(焦)炭发运站点(见附表),经市环保、经委、规划和铁路等部门联合现场勘查,符合作为保留煤(焦)发运站的基本条件,可以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各煤(焦)发运站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太原市煤(焦)发运站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并环发[2006]65号)要求组织实施。
三、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统一进度要求,全市煤焦发运站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期限为11月15日。对逾期未能完成治理任务的,环保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并会同铁路等部门将取消该站台的煤焦发运资格。
附件:第三批煤焦发运站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任务名单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第三批煤焦发运站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任务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治理内容 完成期限 责任人
1 太原西峪煤矿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石玉泉
2 太原煤气化焦化厂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赵国卫
3 太北煤沙线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松晋平
4 太原东山煤矿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张鸿恩
5 太原煤气化长沟煤矿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王俊杰
6 杜儿坪煤矿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李三培
7 白家庄煤矿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宫来喜
8 官地煤矿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段润雨
9 西铭煤矿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张天保
10 玉门沟货二道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王海明
11 玉门沟集运站 环境综合整治 11月15日前 待 定
12 西山矿务局总库五道 环境综合整治 1月15日前 李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