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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免费教育师范生的招生工作

  加强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宣传,鼓励我市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免费教育师范专业。市教委要根据我市基础教育师资需求情况,提出免费教育师范生每年的需求建议计划。市招办应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并配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由市教委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学校应将《协议书》一并发放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协议书报到注册。

  四、落实政策,切实做好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统筹规划,认真选拔,切实做好接收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回到我市中小学校任教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有编制、有岗位。市教委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好任教学校。对到城镇学校任教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要安排其先到各区县(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各区县(自治县)在市编办核定下达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优先安排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市教委同意,可在同类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五、强化服务,加强对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的管理

  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服务,对在我市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给予积极的鼓励和支持。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和农村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鼓励和支持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市教委负责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诚信档案。公布违约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的不诚信记录,并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要求其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需报经市教委审查批准后,方能解除协议。

  附件:
重庆市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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