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工部门开展“贯彻党代会、迎接十七大、再创新佳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市监狱局,市劳教局,渝剑集团,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代会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政工部门自身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决定,从现在起到2008年3月,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政工部门深入开展“贯彻党代会、迎接十七大、再创新佳绩”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下半年将要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关键时期的重要会议。刚刚闭幕的市第三次党代会,对于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七大,是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政工部门作为党委管班子、管组织、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应成为贯彻党代会、迎接十七大的示范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开创政工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市第三次党代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部署,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和直辖十年的基本经验,客观分析了重庆发展新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确立了推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重庆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战略思路、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特别是党代会确立了“与时俱进地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这个主题,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实施固本强基战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这既为我系统政工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系统各级政工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政治工作新局面。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树立政工部门新形象的必然要求。近几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政工部门按照市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三优一满意”、“树组工干部形象”、“树先进形象做党员表率”、“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政工部门自身建设。总体上看,全系统政工干部队伍是一支能够打硬仗、经得起考验、值得信赖的队伍。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也还存在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各级政工部门要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把政工部门建设成为务实、创新、公正、和谐的表率部门,进一步树立政工部门的良好形象。
总之,全系统各级政工部门和广大政工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