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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停止窊流路等煤焦发运站进煤的通知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停止窊流路等煤焦发运站进煤的通知
(并环函[2006]77号 2006年12月19日)


太原煤炭运销公司:

  按照《太原市综合整治环境污染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经研究,对你单位煤焦发运站及上煤站台提出以下要求:

  1、按照年初确定的煤焦发运站整治目标要求,你公司窊流路煤焦发运站应于年内停止发运煤(焦)炭。为此,我们已致函铁路部门取消窊流路煤焦发运站的运输计划,请你单位从即日起停止向该站台进煤,并尽快安排现存煤炭的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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