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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建立省重点农机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建立省重点农机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的通知
(2007年7月3日 苏农机人〔2007〕35号)


各市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人才、高技能人才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好农机“111人才工程”,推进全省农机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 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机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各市推荐申报,经研究,确定南京市六合区农业机械化学校等13个单位为省重点农机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示范基地的主要工作职责、任务

  (一)培训示范基地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开展农机实用技术培训;二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三是开展中等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四是开展农机管理、技术人员专题培训;五是对本市其他农机培训机构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示范基地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农机化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农机人才教育培训活动。当前主要是围绕现代高效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开展基层农机管理技术人员的岗位知识更新培训;围绕提高农机大户、农机手等整体素质,开展农机技能技术培训;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按照科技入户“四个一”的培训模式,开展农机实用技术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示范基地培训业务工作接受省农机化服务站的业务指导。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各级农机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兴机、人才强机的观念,加强对省重点农机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的工作指导,要积极争取将农机培训示范基地培训等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规划,要多渠道加大对培训基地的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的联系,整合资源,挖掘潜力,完善仪器设备,增强培训手段,提高师资水平,不断提升培训能力和质量。要把培训基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各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培训、支持培训。省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培训基地的软硬件建设、内部管理、培训教学质量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江苏省重点农机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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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京市六合区农业机械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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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农机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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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徐州市铜山县农村机械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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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常州市金坛市农机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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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苏州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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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南通市农业机械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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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连云港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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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淮安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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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盐城市农机职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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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扬州市农机职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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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镇江市农业机械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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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泰州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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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宿迁市泗洪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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