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评主要内容。
1.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基本指标的完成情况;
2.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
3.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工作要求及其效果。
(二)考评办法。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主线,采用平时动态考核督查和年终考核、专项考查与综合考查、考核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分线要求、质量评估、综合考评、动态管理”。
四、组织实施
市长与各区区长和市人口计生兼职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区长与所辖各街道办主任和区人口计生兼职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内容作为考评的依据。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负责制定对各区和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报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公布,并按照规定进行奖惩。
五、奖惩办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作为考评各区委、区政府,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市人口计生兼职单位及其负责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一)党委、政府综合考评的奖惩。
1.通报表彰。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的区、街道,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授予年度“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给区颁发奖杯和15万元奖励,给街道颁发奖状和5万元奖励。给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区人口计生局长共3万元奖励;给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计生科长共1万元奖励。
2.通报表扬。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完成较好,进步较大的区、街道办事处,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3.提醒注意。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区、街道,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提醒注意,对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区委书记、区长、分管领导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不得评先评优,公务员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4.黄牌警告。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薄弱,未能全面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存在问题较多,或连续两年考评受提醒注意的区、街道,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对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区委书记、区长、分管领导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在黄牌警告期间不得评先评优,公务员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不得选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