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改善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实施水源建设工程,推动宝安、龙岗两区水务一体化,实现全部社区通自来水。根据全市社区信息化发展规划,建设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促进社区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快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重点推动规划建设2~3个示范社区,以点带面提升整个社区建设水平和质量。推进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
市民政局、水务局、科技信息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城管局及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办。
三、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17.加强行政区划问题研究。在2006 年龙华、布吉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全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研究宝安、龙岗两区街道行政区划总体现状及面临问题,探索进一步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的方法途径,促进两区街道管理的精细化。继续开展“调整深圳市行政区划课题”调研,摸清全市行政区划总体现状及面临问题,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和建议。
市委政研室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规划局、编办及各区政府协办。
18.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区分别制定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一站多居”体制的要求,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基本完成规模调整;“村改居”居委会与集体股份公司基本实现机构、职能脱钩。
市民政局、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协办。
19.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起草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领域、专业人员、专业岗位、专业组织和职业规范、从业标准、薪酬待遇、财力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开展社会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和带动全市社会工作的发展。通过设计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薪酬方案,建立社会工作激励机制。建立针对非专业在岗实际社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现有队伍中具有社工专业背景者的比重,组织社工开展继续教育及培训、专业交流和学习,不断更新从业人员技能知识,提高其专业水平。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民政局、各区为责任单位。
20.强化人口管理。试点并推行居住证制度。调整人口计划指标体系,实施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加快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各区联网的非户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口信息核对工作,提高人口主项信息准确率。坚持开展以出租屋为重点的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活动。加大房屋租赁执法力度,开展出租屋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整治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建立出租屋编码卡制度,强化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处理和反馈工作。落实出租屋“旅业式、物业式、散居包片式、院区围合式、单位自管式”五种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