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司法局、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协办。
11.丰富基层文化生活。做好社区文化设施配套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规范基层图书馆和文化馆、站管理,实现全市公共图书馆常住人口人均藏书1.45册。探索建立流动图书车送书服务网络。在宝安、龙岗两区外来工密集的社区和边远学校,开展送书上门服务试点工作。完成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启动盐田、宝安、龙岗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
市文化局、广电集团及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
12.加大基础教育投入。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加大高中教育的投入力度,年内新建1~2所寄宿制高中投入使用,缓解我市高中教育学位不足的问题。完成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改造工程。落实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出台《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生行为、财务制度等,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年内检查率达到100%。
市教育局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财政局、各区政府协办。
13.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按照“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卫生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社康中心的运作和管理,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年内全市新建120家社康中心。引导民营资本重点发展专科医院,促进医疗服务多元化。
市卫生局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协办。
14.保证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编制发布2007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生猪肉品、豆制品、水产品和烧腊、卤味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加强药品零售经营和医疗机构药械使用和管理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药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行医和虚假药品广告专项行动。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城管局、农林渔业局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有关单位配合。
15.积极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增加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和器材资金投入,加快招投标和项目安装工作。按照每个街道测定600人以上的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为基层培训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分别达到300人以上和500人以上。
市体育局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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