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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办发〔2007〕11号 2007年4月30日)


  《深圳市“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基层基础年”活动要紧紧围绕“三提高三解决”主题,即提高社区建设发展水平,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干部领导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解决影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主要问题,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问题,解决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继续坚持以领导的精力投放了多少、基层社区工作面貌改变了多少、涉及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解决了多少“三个多少”为检验标准,进一步夯实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基础。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各区委、工委和部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就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等制度。开展固本强基创新成果评比活动,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90%以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完成党组织组建。全面开展“片区建党”带“单位建党”工作,采取工业园区组建、专业市场组建、办公楼宇组建、商业街区组建、驻社区组建等多种形式组建党组织,扩大“两新”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发挥社区党组织龙头带动作用。年内全面完成社区党组织设置形式和管理体制调整,全面完成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居委会与集体股份公司党组织分设。建立健全各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推进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群共建,抓好党群共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市委组织部、各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及各区委为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贸工局、劳动保障局、统计局、行业协会服务署,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商会协办。
  2.大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确保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把道德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活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查验、接收和使用工作,全市区、街道100%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完善共产党员IC卡等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拓宽党员发挥作用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组织社区党员参加“联系社务、分类定责,联系群众、包户定责”的“双联双定”活动,广泛开展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党员会客厅等阵地载体,增强基层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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