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的实施,以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要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石化、精品钢材等四大支柱产业的信贷需求,支持船舶、航天、航空、核能工业、海洋工程等五大战略产业发展,支持微电子、精品钢材、汽车、石油化工、船舶、装备等六大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机电设备、成套设备等十大重点装备行业发展。
二、绿色:信贷投向支持类
各金融机构要支持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和上海城市特点,且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与行业,提高信贷资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效果。
(一)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支持浦东新区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产业和物流、电信、专业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市场的发展,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支持2010年世博会相关项目等上海重大建设项目的合理信贷需求,促进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为重点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拓展中长期进口低息优惠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进口,促进进出口均衡发展。要灵活运用本外币委托贷款等多种形式,改善对企业参与海外并购等活动的金融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促进创业投资
各金融机构要以推动中小企业提升创新活力、吸纳就业为主线,积极配合上海市“百千万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要支持现代服务型、高科技型、都市工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化,形成与大企业大集团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企业集群。要进一步引导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各金融机构要有效运用浮动利率政策,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贷款比重。对具有法定资质的抵押担保登记部门已经出质登记、可用于抵押担保的动产和不动产物品或权利,各金融机构在审核认可抵押担保品时,要简化程序,方便小企业融资。要尽量满足有市场潜力和还款能力的初创期和成长早期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的资金需求,支持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合法的债权融资渠道增强投资能力。
(三)支持消费信贷发展,促进内需主导型经济增长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把握银行卡业务发展机遇,推进与航空、旅游等企业的联名卡业务,创新农民工银行卡等特色产品,开发以银行卡为依托的个人消费信贷品种。要改进汽车消费贷款抵押方法和贷款程序,完善风险管理措施,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健康发展。要创新住房消费信贷产品,稳健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支持市民自住型购房,支持中低收入阶层、中小套型住房需求,支持“梯级、适度、渐进”型消费。要积极开发农村消费市场,推广扩大信用卡消费,引导农村居民适度扩大消费,拓展消费信贷发展空间。
三、黄色:信贷投向审慎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