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辐射环境管理
加强对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电磁辐射的日常监督管理,年内举办2次放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和防护业务培训班,开展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放射源做到物帐相符,购入、退役、转移和废源处置有据可查,手续完善,对所有废源及时送贮,消除隐患;继续开展辐射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对在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开展例行监测,确保辐射安全。
(3)完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环境应急启动、协调联动和快速处理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对环境突发事件要依法、科学、有效处置。2007年,要以化工行业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8、以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实施绿色创建工程,构建绿色新太原
在2006年开展的八大创建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绿色创建活动,扩大到社会各个层面,典型引路,推动全市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1)创建娄烦生态环保第一县
娄烦县要按照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建设山西生态环保第一县,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全省一流,八年全省第一。
(2)创建环保模范县(市、区)
制定环保模范县(市、区)标准,在全省率先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县(市、区)工作,年内全市建成1-2个环保模范县(市、区)。
(3)创建10个环保模范企业
在全市环保重点企业中,以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促进企业守法,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节约资源、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创建10个环保模范企业。
(4)创建10个生态文明村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开展包括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发展农村沼气、村容村貌改善等内容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在全市创建1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5)创建9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依托集中供热,2007年再创建9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中小店区2平方公里,其它五个城区和高新区、经济区分别为1平方公里,使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32平方公里。
(6)创建30个文明环保建筑工地
加大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开展文明环保建筑工地的创建活动,严格考核评比,年内建成30个文明环保建筑工地。
(7)创建10个环保型煤焦发运站
在2006年建成10个环保型煤焦发运站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煤焦发运站环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煤焦发运站的操作规程,剩余的10个煤焦发运站全部建成环保型煤焦发运站,全面完成市区内煤焦发运站的综合整治工作。
(8)创建10个绿色宾馆
在全市三星级以上的大型宾馆建立实施绿色服务业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污水、油烟、噪声达标不超量排放,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具,创建10个绿色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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