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清理整顿步伐,坚决实施末位淘汰制度
抓住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对生产规模小、物耗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及其生产设施逐步实施淘汰。在全市范围内,对焦化、冶金、化工、造纸、电镀等行业和“厂中厂”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焦化行业要按照省市政府对焦化项目分类处置的要求,对拟保留的焦化项目中未完成环保设施建设的,限期6月底前完成环保设施的建设和验收,逾期未完成的要停产治理。古交市政府要积极落实气源替代项目 ,对承担古交市城市煤气供给的古交燎源经贸焦化厂红旗3改型焦炉、西山煤气化公司66-4型焦炉,限期10月底前完成关停;太原海天云煤焦有限公司小58型焦炉和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3.8捣固型焦炉要在上年关停30%的基础上,年内再关停30%,确保在2008年底前全部关闭取缔。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规定,年内完成对古交市岚峰钢铁公司、汇通冶炼公司、盛源钢铁公司、嘉润冶炼公司及娄烦县继亨钢铁公司等5个企业8座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的关停淘汰。太钢要结合全厂清洁生产技术改造,6月底前对烧结厂1#、2#烧结机,炼铁厂1#、2#、3#高炉实施关停,10月底前对三钢厂6台18吨电炉实施关停。二电要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加快对“六期”两台30万机组调试运行的步伐,投运并网后关停一、二、三期4台5万机组及其配套4台220吨锅炉。
(3)着力推进市中心区污染企业搬迁,严格限制重污染企业发展
要结合全市“十一五”规划发展的要求,着力推进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对城市中心区周边水泥、焦化、化工、冶金、电力等污染严重企业集中的区域,积极实施异地搬迁、限制扩大生产规模或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逐步解决“工业围城”问题,积极推动太化的整体搬迁工作。启动对矿机、山化等企业的搬迁工作,通过对重污染企业的搬迁和限制发展,从源头上削减市区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2、以限期治理为手段,以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为依托,实施总量控制工程,进一步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1)严格实施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制度
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主要手段,全面推行建立在环境容量基础上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禁止无证和超量排污。以环境容量确定区域许可排污总量,将总量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区、各排污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市、区)和企业,严格落实区域削减、排污交易等措施,做到增产减污,否则不得核定新建项目的排污总量。
(2)继续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完成一批重点企业的限期治理工程。
以太钢、一电、二电、煤气化和清徐、古交、阳曲的焦化企业为重点,突出水、气、扬尘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年内完成14项重点治理工程。2月底前完成一电13#锅炉烟气脱硫工程;6月底前完成一电11#、15#锅炉烟气脱硫工程,煤气化二焦化焦炉、脱硫、生化系统污染治理优化工程; 9月底前完成二电7#机组锅炉电除尘器改造工程、二电外围煤场封闭工程、煤气化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脱硫优化工程;10月底前完成太钢尖草坪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燃煤电厂等离子无油点火装置改造工程、太化南堰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改造工程、重机铸钢厂烟尘治理工程以及清徐港元焦化厂、古交南海焦化厂、娄烦万光焦化厂焦炉废气除尘脱硫余热利用发电设施建设。上述工程完工后,可削减烟粉尘3000余吨、二氧化硫2.5万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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