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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新增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业企业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新增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业企业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并环发[2007]58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改善太原市的环境质量,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2007年度市政府将古交、清徐、阳曲等县(市、区)6个重点工业企业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行列。为使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对新增6个重点工业企业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监测工作。依据《太原市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定量考核监督监测有关规定》和新制定的监测方案,按时监测、报送相关数据。

  二、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配合协助市监测中心站做好企业的监测工作。本次新增的6个考核单位,其中4个是民营企业。将他们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行列,是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尝试,将对今后县(市、区)民营企业接受政府考核工作起到示范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意义,支持企业做好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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