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尽快启动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紧急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尽快启动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紧急通知
(并卫发[2006]33号 2006年3月31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合医办:
  近来,市合医办在基层调研中发现我市有近一半的试点县(市、区)至今尚未启动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工作,尤其是个别新试点县,管理和经办人员基本没有到位,工作进展缓慢,合作医疗证至今还没有下发到参合农民手中;部分老试点由于筹资标准的变化,重新调整的补偿方案迟迟未能出台,直接影响参合农民就医和受益,农民群众反响很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形式,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份内的事做实做到位。同时要克服困难、竭尽全力,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务必使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稳步发展。
  为此,市卫生局要求老试点县(市、区)务必于一周内出台方案,即刻恢复补偿报销;新试点县(市、区)尽快配齐管理及经办人员,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将合作医疗证下发到参合农民手中,同时要落实好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看病就医,争取在4月份全面启动报销工作。此外,各试点县(市、区)要充分利用起付的时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参合农民的补偿实例,大力宣传合作医疗的好处,提高农民认知程度和参合积极性,确保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