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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与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与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并卫发[2006]41号 2006年4月20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旅游环境和社会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卫生保障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为节日期间卫生工作的中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指挥,有效协调,快速应对,确保各项卫生保障与卫生应急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明确疾病控制、医疗救治、执法监督等部门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组织、人员和措施到位。
  二、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为及时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和指令传递渠道畅通。旅游黄金周期间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确有公务需要外出的必须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按规定程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市卫生局备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外出须报经市卫生局领导批准)。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2006年4月26日前,将旅游黄金周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手机报市卫生局应急办(传真电话:5625177)。
  三、加强监测,积极预防
  目前,已进入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大量人群流动将增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疾病的发生机率。因此,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日对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测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适时作出卫生应急预警反应。同时,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卫生消毒、通风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重大食物中毒隐患,预防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黄金周期间,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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