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06年度平安市、县(市、区)的通报
(浙委[2007]63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2006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建设“平安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的规定,经过自评、审核、核准、抽查、审定和公示等程序,省委、省政府决定,命名舟山市等8个市为2006年度平安市,杭州市滨江区等77个县(市、区)为2006年度平安县(市、区),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平安市、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进平安建设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更加扎实深入地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2006年度平安市和平安县(市、区)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7年3月28日
附:
2006年度平安市和平安县(市、区)名单
一、平安市
舟山市、嘉兴市、衢州市、丽水市、金华市、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
二、平安县(市、区)
滨江区、建德市、下城区、上城区、富阳市、桐庐县、余杭区、西湖区、临安市、拱墅区、江干区、淳安县、萧山区,江东区、海曙区、镇海区、奉化市、北仑区、江北区、鄞州区、慈溪市、象山县、宁海县,洞头县、平阳县、瓯海区、泰顺县、永嘉县,长兴县、安吉县、德清县、南浔区,秀洲区、桐乡市、南湖区、嘉善县、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绍兴县、越城区,磐安县、武义县、婺城区、兰溪市、金东区、东阳市、永康市、浦江县,开化县、龙游县、常山县、江山市、衢江区、柯城区,嵊泗县、定海区、岱山县、普陀区,天台县、仙居县、路桥区、三门县、玉环县、临海市,云和县、景宁县、庆元县、松阳县、遂昌县、龙泉市、缙云县、莲都区、青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