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图书馆科技是指图书馆管理的自动化、非印刷载体及设备在图书馆的应用、图书传送设备的研制及文献的保存、保护等。

  (二)艺术科学研究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文化学研究、戏剧研究、影视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及综合研究。

第二章 课题项目申报

  第四条 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原则上面向全省文化系统,凡热心于文化科技、艺术研究的机构及文化工作者、科研人员均可根据第三条内容,及文化事业发展的现状、趋势,自主选择、设计课题,并向省文化厅申报。

  第五条 极少数急需的重大文化研究课题和攻关项目,经省文化厅文化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省文化厅采取邀请招标或实行特别委托的方式研究。

  第六条 文化科研课题的设计要结合浙江地域特色,重点加强我省文化建设中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要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突出前瞻性、重要性、科学性、应用性、学术性,营造文化科研学术上的繁荣;要兼顾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要将选题与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及科研结构的调整与合理布局结合起来,为繁荣和发展我省文化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七条 申报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以全省文化系统的机构为主,同时应有科研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条件,以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

  2、申请项目必须结合我省文化事业发展需要,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能广泛推广应用并可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申请者与合作者必须具备实施该研究项目的研究能力、基本工作条件、研究时间,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主持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课题,由多人参加的研究课题,必须注明一位课题负责人,负责人对该课题经费有最终支配权。

  5、科研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

  6、申请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必须如实填写《浙江省文化厅科研项目开题报告》,并按一式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申报期内寄交省文化厅科研管理部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