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加强我省网络文化市场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文市[2005]27号)
各市文化局:
为巩固去年网吧专项整治成果,强化行政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导我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根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文化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今明两年我省网吧市场审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总量控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积极稳妥地推进网络文化市场建设。
二、实行量化管理,控制网吧总量
根据《条例》“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的规定,结合各市的经济状况、消费能力、文化消费需求、现有网吧数量及两年内市场发展的需求,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与分析,我厅提出了今明两年网络文化市场量化管理目标。其目的,一是对现有小网吧实行规模化提升并限制其继续发展;二是对我省网吧实行总量控制,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对市场进行调控,促使网络文化市场由数量增长型向规模效益型转化;三是积极发展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主题化网吧,鼓励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管理规范的大企业投资网络文化产业,提升网吧规模,改善产业结构。具体指标为:
地 区 现网吧数 控制网吧数 其中:直营连 现终端数 控制终端数
(家) ( 家) 锁数量(家) (台) (台)
西安市 810 900 60 80000 100000
咸阳市 220 280 40 16000 25000
宝鸡市 230 280 35 15000 25000
渭南市 268 300 25 16000 21000
铜川市 74 84 6 3500 5000
汉中市 330 360 25 11000 18000
安康市 97 120 18 3000 6000
商洛市 80 100 15 2500 4500
延安市 120 170 35 6730 12000
榆林市 83 100 15 3700 7000
杨凌区 26 30 2 2000 2400
小 计 2338 2724 276 159430 22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