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施工队伍情况总分为30分。将合同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清退出场。未经业主批准将合同非主体结构或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的扣5分;将主体结构或关键性工作分包扣20分;允许分包的分包额超30%扣5分,超50%扣10分;二次分包扣10分。施工队伍资质与合同文件不符、等级下降扣5分;借用他人资质扣10分,并清退出场;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1人次扣1分。
(十)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总分30分。拖欠材料款、运输费等工程款扣5分;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扣5分;挤占或挪用工程款作其他用途扣5分;限期未追回挤占或挪用的工程款加扣5分,并必须出具作其他用途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 施工现场管理方面,总分100分。
(一)文明施工制度的建立情况总分10分。文明施工制度不健全扣2分,不接受监督管理扣5分。
(二)施工路段临时性工程施工企业标志牌设置情况总分为15分,没有设置的扣15分
(三)施工路段警示标志的设立情况总分15分。封闭施工路段警示标志标识不明显或缺损1处扣2分,无标志或检查时发现丢失扣15分。允许通行施工路段施工标志标识不明显或缺损1处扣1分,无标志或检查时发现丢失1处扣2分。
(四)施工公示标牌设置情况总分15分。不设或检查时发现丢失扣5分,损坏或无法辩识扣5分。
(五)工程临时场地施工环境保护情况总分15分,不整洁扣2分,材料存放不整齐影响通行扣3分,生活区布置混乱扣5分。
(六)工程沿线施工环境保护情况总分30分。施工弃土未及时清运1处扣1分,弃土场选择不当影响环境、弃土场弃土杂乱、借土场未处理,有举报、投诉情况,每次扣5分。检查发现在过村镇路段、学校门前堆土或堆放施工物料,沿线堆料妨碍交通1处扣1分,有举报、投诉情况,每次扣5分。
第十一条 施工内业、资料管理方面,总分100分。
(一)施工资料整理情况总分70分。施工原始资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表格内容填写完整,签字齐全,不符合要求时每项扣5分;资料不齐全扣5分;整理不规范扣5分;发现伪造虚假资料扣10-15分;自检频率不足或缺少必要的数据,不能有效证明工程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扣15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及正常使用时,工程不予验收。
(二)项目部内业管理情况总分30分。制度不健全、机构不完善扣5分,无图表或图表缺损扣5分;办公室脏乱扣5分,项目部驻地脏乱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