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在西安市先行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的通知
(陕文市[2004]60号)
西安市文化局:
根据国务院《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的要求,我厅于2003年8月28、29通过公开招标选定陕西颐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的建设单位,并于2004年上半年在西安市进行了安装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近日,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安部等九部委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文市发[2004]38号),明确要求“要进一步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各级文化、公安部门在‘网吧’技术监管措施的安装、使用中要相互支持,加强协作。”省委、省政府在年内为孩子办十件实事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要在年内建成全省联网的远程计算机网吧监管体系。为了尽快建立我省高效快捷、监控有力的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平台,切实解决网吧目前存在的诸多违规问题,我厅决定在你市先行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为全省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的全面建设积累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建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是一件事关文化市场管理效率提高,加快文化市场管理信息化进程,有效推动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大事,所以,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按照陕文市[2003]39号通知的要求,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安装实施领导小组,确保管理系统安装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组织、全面落实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网吧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的安装实施是文化系统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的一件大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所以,要充分做好各级文化管理部门及广大网吧经营业主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同时,要就西安市安装实施的方法、步骤、时间要求、收费标准等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