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原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建设达标单位、先进党支部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并卫党组[2006]10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是在基层党的建设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把党的建设与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推进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夯实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完善“三级联创”的创建要求,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局党委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建设达标单位、先进党支部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党组织要把“三级联创”活动列入系统党建的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要加强管理,建立必要的工作责任制和督促检查制度,保证“三级联创”活动的经常性和有效性。要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和验收办法,建立完善的“三级联创”活动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级联创”活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命名表彰每两年进行一次,所有命名表彰不搞终身制,已被命名表彰的单位在新一轮的评选中要重新进行复查。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附:
1、基层党组织建设达标单位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
2、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党支部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1:
基层党组织建设达标单位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夯实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完善“三级联创”的创建要求,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和实践者,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局党委《关于引深“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达标单位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