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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音像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各地要对当地音像市场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清实际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并将行动方案在3月28日前报送省文化厅稽查处。

  (三)按照文化部和省整规办的安排,4月20日至26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第八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地要做好组织准备工作。

  (四)今年上半年,省文化厅将举办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重点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对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的鉴别技能。

  (五)今年下半年,省文化厅积极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沟通,召集部分市、县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探讨音像市场执法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问题。

  (六)整治期间,省文化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音像市场进行明查暗访,并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情绪,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深入持久地开展音像市场整治工作。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于整治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失职渎职,或整治工作不到位,音像市场盗版严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要积极发挥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对音像市场整治工作进行宣传。

  (三)各地要加大对盗版音像市场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抓一、二件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力求通过重点案件的查处来推动全局工作的突破。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凡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坚决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交公安机关。

  (四)各地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音像市场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作用,对群众举报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省文化厅稽查处对各地受理情况实行监督检查。

  (五)各地要探索建立由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协调、监督和指导,抽调不同区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集中行动,进行交叉检查,联合打击侵权盗版的工作机制,集中人员、集中精力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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