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文发[2006]6号)
各市文化局、财政局、省直各表演艺术团体:
为鼓励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演出,提高县级剧团为农村演出的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农村舞台艺术资源贫乏状况,加大对农村选题的资助力度,支持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演出更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学艺术作品。根据《陕西省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我们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活跃和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村舞台艺术资源匮乏问题,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是繁荣农村文化、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是对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和繁荣我省文化艺术事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必要保证。对于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群众自身素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二为”方向,坚持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创新支持方式,进一步提高我省文艺原创作品和二次创作的艺术水平,改革和创新艺术表演形式和表现手法,增强文艺作品和演出的可视性、艺术性和思想性,丰富和繁荣农村舞台艺术,活跃和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通过对农村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和演出的政策引导和奖励,调动作家、艺术家、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演出反映现实生活和时代精神的优秀剧目的积极性。丰富和繁荣农村舞台艺术,活跃和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