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文发[2006]5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文化局、发改委、财政局:
为了推进我省新农村文化建设,活跃广大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以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我们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06年各项目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制定下发。
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二○○六年八月七日
陕西省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和我省实施意见(陕办发[2006]17号)的要求,我省农村文化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以让农民群众享受丰富的文化生活为出发点,以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为重点,大力推动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发展,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农村文化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为此,“十一五”期间,省上将加大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启动实施“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新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文化人才培训工程五个项目。
一、我省农村基础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省农村基础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省现有县级文化馆111个,县级图书馆103个,乡镇文化站1621个,城镇影剧院108个。从事农村文化工作的专业人员4600多人,农村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农村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全省现有20个文化馆、26个图书馆由于馆舍狭小、设施陈旧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现有的乡镇文化站,绝大多数因面积狭小或有站无址、缺乏必要的活动设备,不能开展经常性的文化活动;有80个影剧院因年久失修、线路老化、设备陈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农村文化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知识陈旧,文化服务能力普遍较低,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因此,加强农村基础文化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