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划与管理
(一)科学制订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省下达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控制数,结合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实际,制订科学可行、覆盖全部现有C、D级危房的改造规划(如需重新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二)确保专款专用。对省财政下拨我市的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用于行政区域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
(三)发动捐资办学。以危房改造为契机,发动群众和外出工作人员、工商贸企业家等热心教育人士捐资办学,扩大改造规模。捐资达到一定额度的,可以个人名字命名教学楼、教室、实验室。
(四)确保工程质量。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五)加快建设进度。各级政府应当将当地危房改造工程列入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前期报批工作,及时实施供水、供电、道路等项目建设,必要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具体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六)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实行危房改造工程月报制度,每月1-4日通过简报等方式向市危改办上报危房改造进情和存在的问题。市逢双月5-8日将全市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汇总报省教育厅危改办,每季向社会公布一次。
六、工作措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不仅要求严、任务重、时间紧、造价低,D级危房连同拆除只有500元/㎡,而且还牵涉多部门,情况复杂。为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改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统一指挥协调,实行优惠政策,特事特办,加强监督,强力推行。
(一)建立组织机构,确保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清远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陈家记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梁志强、副市长石芳飞、副市长廖迪娜任副组长,市政府刘汉球副秘书长及教育、财政、建设、发改、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实行双主任制,由市教育局、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责是组织审核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并上报,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向社会公布和上报工作等。办公室分为政策组、指导组、监督组、综合组。政策组负责根据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情况,研究提出加快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建议;指导危房改造建设的各环节工作。各部门组成人员负责协调涉及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监督组负责检查、监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设置专门投诉电话,定期、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检查各部门以及县(市、区)政府及部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校舍危房改造各项优惠政策、加快危房改造工作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对工作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对不执行有关政策措施的部门、单位进行查处;综合组负责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发文件,定期汇报情况,以及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