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南方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广东省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广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南方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广东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广东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南方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南方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南方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6)因严重自然灾害、电网系统故障的原因,造成清远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并且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广东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 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南方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广东省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广东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广东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5)因严重自然灾害、电网系统故障的原因,造成清远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60%以下。
4 应急准备
4.1 加强和完善电网建设
清远供电局应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的监督和研究,及时发现电网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通过完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置合适的解列点,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措施,努力确保电网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