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应急领导小组的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研究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协调相关地区、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领导清远市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4)按照省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实施和终止Ⅰ级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Ⅱ级停电事故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5)监督、检查清远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情况,并抓好落实。
2.1.2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2)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5)负责信息发布。
2.1.3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市政房管局、交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局、安全监督局、广播电视局、物价局、武警、军队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国家、省和市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力设施修复项目安排,必要时负责组织做好储备粮食调拨供应工作。
(2)市经贸局:负责协调做好电力企业应急工作和社会应急措施落实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和市场供应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地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应急领导小组为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所需的经费。
(5)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因停电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安排疏导公共场所人群、滞留旅客的运输,保障发电燃料、抢救物资、生活必需品等的运输。
(7)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积极协助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组织重要商品的进口及口岸检验、检疫工作。
(8)市建设局: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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