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源市人民政府2006年实施十件实事总体方案的通知
(河府办〔2006〕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人民政府2006年实施十件实事总体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九日
河源市人民政府2006年实施十件实事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密切政群关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确保市人民政府2006年十件实事依期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省政府九届五次和六次会议、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四届二次人大会议精神,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十件实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实施十件实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锐成
常务副组长:黄少良
副 组 长:吴有必、杨耀初、温文斐、曾培贤、谢春森、张丽萍、具铁祥、钟木邦
成 员:黄民强、欧阳毅、彭楷藕、甘敬如、钟伟敏、蓝岸、袁成章、邱荣辉(市政府),苏晖(市教育局)、赖桂珍(市民政局)、梁国华(市财政局)、杨兰光(市劳动保障局)、刘伟强(市规划建设局)、叶王明(市交通局)、陈水砚(市水务局)、陈荣卓(市农业局)、蒋武生(市文广新局)、张新才(市卫生局)、邓志伟(市林业局)、黄启崇(市城管局)、叶振超(市公路局)、邓友来(市扶贫办)、赖楚平(市移民办)、高仁泽(河职院)、欧阳仕文(市技工学校)、唐国智(市人民医院)、刘焕青(市保健院)、黎意勇(源城区)、成伟明(东源县政府)、王再华(和平县政府)、段邦贤(龙川县政府)、叶振云(紫金县政府)、罗小聪(连平县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府办公室,由黄民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国华(兼)、孙宇红同志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