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集贸市场定型包装食品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各重大节日期间全市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
4.加强集体食堂的监管。各县区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开办者的相关责任制。
5.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各县区要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以儿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以上5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实施。
(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启动市、县2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继续配合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乳制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等品种的信息主动收集、分析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要危害因子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源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3.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