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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工程,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至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工作,基本消灭生活危房,达到“四有”要求,即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学生宿舍,住宿生人均宿舍建筑面积初中生不少于2.7平方米,小学生不少于2.4平方米,一人有一床;有符合卫生要求及基本满足学生用餐的饭堂,有卫生、干净的厕所及冲凉房。

  3.积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予以保障,促进城乡和县域之间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扶贫助学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捐助。积极实施和推行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确保于2010年达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各项指标。

  (八)创新发展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努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完善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扩充专业设置门类。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市场,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教育科研与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2.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提高中职教育办学效益。中等职业教育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和课程结构,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多形式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建立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与劳动力市场有机联系的运行机制,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走上良性发展轨道。进一步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抓紧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要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就业市场预测,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大力推行“订单”培养。

  (九)强化教育督导评估,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1.进一步加大教育督政力度。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督政”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对各级党委政府抓教育发展的督导考核机制。重点是督促各级政府的基础教育投入行为,积极推进“教育强镇”督导工作进程,进一步完善县区党政一把手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制度。

  2.加大督学力度,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督导评估机制,重点是加强对民办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教育督导工作。加快推进规范化初中与规范化小学督导评估工作,全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规范化建设。

  3.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重点是学校管理水平督导评估、教师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导向作用、规划作用、评估作用和监督作用。要在科学和客观的基础上,使督导评估结果成为奖评学校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4.切实加强教育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学生依法受教”的教育法治环境。建立对地方各级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综合督导检查或专项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涉及教育的违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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