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开展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编纂出版各级综合年鉴、简志、简史、史话和地情概览,推动具有地域特色的名山大川、名产、风景名胜志以及镇志、村志、部门志、企业志、院校志等各类地情书的编纂出版;志书编纂条件还不成熟的地区也要把大事记的编写工作纳入地方志的日常工作,把资料的收集工作当做一项日常业务开展起来,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做好资料积累。
(三)积极参与省情信息网络的建设
按照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以省情信息库为中心,以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依托,我市也要建立地情资源网,实现地情资料数字化和网络化,向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地情信息服务。各县区要积极参与建立和完善地情基础数据库,提供上网资料,积极利用修志和地情研究成果,通过开辟和丰富网站浏览内容,以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
(四)推动建立市史志馆、县区地方文献资料室
按照《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中“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建立地方志馆,各县区要建立地方文献资料室”的要求,积极推动建立市史志馆、县区地方志文献资料室。市政府已于2005年8月同意安排3000平方米土地作为市史志馆建设用地,并力争5年内建成史志馆。依托史志馆、文献资料室,更好地组织全市的地方志书编修和地方志理论与地情研究交流,全面收集、整理市地方文献,使史志馆、文献资料室成为集地方志书编纂、地方文献收藏与服务和市情展示、咨询、研究与交流为一体的重要的文化阵地。
(五)收集整理地方文献
全面收集、整理各历史时期河源人的著作和记载河源地区的著述以及志书、年鉴、牒谱、书籍、报刊、资料汇编、简报、侨批、乡土教材、图照片、地图、乐谱、影音像作品和名人书信、札记、诗文、回忆录、纪念集、字画、照片以及祖籍河源的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著作和资料。
(六)开展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
开展区域地情现状调查,进一步摸查本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山川风物、民风民俗、方言、自然村落、名街名巷及姓氏、特有文化现象等。
开展地情专题研究。各县区地方志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实际,拟定研究课题。5年中,市、县区地方志部门组织完成至少1--2项课题研究,推动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推介地情研究成果,提出开发建议,参与区域发展研讨、论证和开发利用。
(七)开展地方史志理论研究与对外交流
开展地方志学科理论、地方志编纂学理论、区域史等专题研究。市里每年举办1次全市性地方史志学术研讨会;每年组织1次对外交流活动。要把县区地方志刊物如修志通讯等办起来,起到通报修志进度、交流修志经验、积累修志资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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