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社区工作
残疾人生活在社区,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是构建和谐社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任务指标
社区残疾人组织普遍建立。
为残疾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效落实。
残疾人社区康复广泛开展。
社区残疾人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社区内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无障碍环境逐步改善。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规划部署社区建设,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区达标检查内容;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
2.社区各类服务机构开辟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要遵循资源共享、融为一体的原则,配置适宜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器具,满足残疾人的各种需求。
3.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积极开展以家庭康复训练为重点的社区康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在社区服务网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机会;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家政、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区群众文体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社区环境。
4.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积极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残疾人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反映残疾人意见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
5.城区残联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协会的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措施,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社区工作经验;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员的骨干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助残活动。
7.城区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所需的经费。
(十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是开展各项残疾人业务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任务指标
全面完成市、县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任务。
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就近有效的服务。
主要措施:
1.建设市残疾人活动中心,较好地发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作用。
2.已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任务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投入使用,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3.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符合要求、规模适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当地投资为主,市在财力可能的条件下,对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4.依托乡镇、社区“星光计划”、卫生服务、敬老院、五保村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镇、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
(十二)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加强和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与服务,构建覆盖全市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基层统计管理。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与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