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引导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最大的努力,尽快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家庭生活水平。
3.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济。
4.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予以供养、救济,并积极创造条件,按“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五)扶贫
继续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充分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残疾人扶贫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任务指标
扶持10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提高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帮助5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现农村贫困残疾人有房住、无危房的目标。
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政府“十一五”扶贫规划,在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农村贫困残疾人大力支持,加大扶持力度。
2.巩固和发展“十五”计划中原有的扶贫基地和可行性项目,通过联营合作,充分利用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公司+基地+农户”的扶贫基地,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3.大力开展以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实用技术为主的培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劳动技能,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
4.继续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结合中央对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和通过实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常规管理的措施,进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争取五年内全部完成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现农村贫困残疾人有房住、无危房的目标。努力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
(六)文化、体育
创造条件不断满足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文化、体育协调发展,展示残疾人的精神风貌。“十一五”期间,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达到6%以上,积极组织智力残疾人参加特奥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文化活动,培养优秀残疾人艺术人才。
发现、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参加区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积极选拔和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及2008年残疾人奥运会等国际残疾人体育比赛。
主要措施
1.加强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各级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公众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同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加强特教学校体育师资培训,抓好特教学校(特教班)校园的体育活动。
2.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组织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残疾人文艺和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残疾人文艺、体育比赛。
3.建设好南宁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并依托市、县及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参加文艺、体育活动和训练提供必要的场所。
4.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生活,培养特殊艺术人才。排练节目并组队参加第七届全区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生艺术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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