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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残疾人教育培训成效显著,提高了广大残疾人的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法律意识,增强了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团结、教育、依靠残疾人,激发了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广大残疾人珍惜人生、乐观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参与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各行各业中涌现了一大批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各级人大、政协的残疾人代表和委员有所增加,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在各类残疾人体育、文艺、职业技能赛事中取得好成绩,展示了残疾人的特殊才能和精神风貌。

  “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标志着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残疾人事业与首府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地区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部分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还相当困难;残疾人在康复、就业、就医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很突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还存在一些障碍,歧视、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方位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富裕南宁、文化南宁、生态南宁、平安南宁和构建和谐南宁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加快改善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状况,进一步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积极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使残疾人事业在总体上与南宁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与构建和谐南宁相协调,为南宁市加快发展作贡献。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残疾人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帮助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其中6城区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6县的残疾人70%以上得到康复服务。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3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抓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和扶贫基地的建设,扶持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继续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帮助3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居住条件。

  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性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不断发展。

  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各项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更加文明,扶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设施无障碍和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为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的利益。

  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确保残疾人事业统筹安排,兼顾特性,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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