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舟山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6〕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舟山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舟山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舟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2005年全市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至10月初的台汛期,由于台汛期间的强降雨,对长期处于干旱状态的地区,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2005年有5个台风影响我市,其中9号台风“麦莎”和15号台风“卡努”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据统计,2005年汛期全市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63处,其中滑坡28处、崩塌25处、泥石流10处。台汛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对汛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降低到了最低限度,没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根据我市地质条件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的梅汛期和台风期。由于汛期气候变化异常,强降雨集中,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极易诱发不稳定岩体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据气象部门分析,2006年预计有3-4个台风影响我市,可能给我市造成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一是渔农村居民依山削坡建房形成的屋基或屋后削成的不稳定的陡壁岩体;二是劈山削坡修路形成的不稳定高边坡地段;三是水库沿线不稳定边坡;四是由采石形成的高陡边坡和开采面;五是海浪侵蚀的不稳定岸线地段。对上述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城建、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明确防治责任,加强汛期巡查。对重大隐患点应筹集资金,尽快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