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渔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乡镇政府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组织新社区(村)落实发放“健康券”,引导渔农民参加健康体检;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渔农民体检,县(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渔农民健康体检的相关工作。体检档案全部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并建立长效的监测、管理、指导、服务机制。
(十)切实解决偏远小岛渔农民看病难问题。积极发挥舟山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的作用,在定期巡回医疗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组建相应的以县(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为主体的巡回医疗队,定点、定时、定任务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后勤保障工作。舟山群岛渔农民流动医院和各县(区)巡回医疗队的工作,要与开展渔农民健康工程、渔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和实施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巡回医疗的有关检查内容可作为渔农民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实行档案资源共享。
三、加快推进渔农村卫生体制改革
(十一)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根据渔农村医疗服务需求的变化和服务的可及性,县(区)政府要对渔农村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力量在每个建制乡镇重点办好一所政府主办的卫生院,并转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集镇和非县城所在地的万人以上岛屿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省农村中心集镇示范卫生院”标准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及时对乡镇卫生院现有危旧房进行改造,在新建或扩建、改建时建立符合要求的传染病门诊;到2007年,万人以上建制乡镇卫生院一般都要达到新六件(生化分析仪、心电图、X光机、B超、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标准。
(十二)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基础性功能。可采取由其他卫生院转型、村医联办、乡镇卫生院派出或与村卫生室合建、社会力量举办等形式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新社区已经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上不再新批设置村卫生室。居住人口较多的悬水岛屿要有一所医疗卫生机构;人口较少的悬水小岛,要实行驻岛(联岛)责任医生制度,以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