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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6〕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实施“暖促”工程,努力推进“平安舟山”建设,紧紧围绕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管理和劳动关系等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使我市就业局势保持良好的态势,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实事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将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1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政策,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对现行的各项再就业政策作进一步延伸、扩展、调整和充实。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引导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强化困难人员就业帮扶的长效机制。同时,坚持扩大就业总量与提高就业质量并举,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就业率,努力改善就业环境,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到2006年底,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帮助4000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继续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二、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体系更加完备、制度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加宽广、运行更加安全的社会保障体制,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精神,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扩大覆盖面,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到2006年底,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5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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