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6〕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多合一”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下旬至11月上旬,集中开展一次“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围绕“发展、平安、和谐”的主线,认真贯彻创建“平安舟山”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努力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通过专项整治,“多合一”建筑的火灾隐患基本得到消除,消防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消防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公安、国土资源、建设、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为切实加强对“多合一”建筑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薛中顺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光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虞军明、市城建委副主任余淳舟、市工商局副局长徐建国、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竺学平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工商局和市消防支队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傅绍荣任办公室主任。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整治。

  三、整治对象

  所有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存在员工留宿的美容美发、桑拿浴室、足浴等休闲场所。

  四、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