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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2006年有序用电实施办法的通知


  (八)做好《有序用电检查证》、《有序用电检查登记表》、《有序用电整改通知单》、《有序用电检查汇总表》,以便检查使用。

  (九)“两区一县”及其乡镇要相应成立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制定有序用电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联系人名单、联系号码、责任人,加强相互联系。供电部门在有序用电开始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与有关部门的人员一起检查、落实用户执行有序用电情况。

  (十)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根据当时电力缺口情况发布相应预警等级,由市电力公司按照预警方案启动实施步骤。各级电力部门要严格执行预警方案规定的各项步骤和相关调度指令。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有序用电方案中的有关政策、本实施办法中的相关工作措施及省、市两级《关于加快推广应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通知》精神。

  (十二)“两区一县”供电部门在有序用电期间要及时按照《关于规范浙江省拉限电统计口径的规定》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并在每天8:30分前把前一天的有序用电情况及时报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舟山市用电缺口预警分级

  根据目前的用电形势,将全市的缺电形势分为五个预警等级和状态标志:

  A级预警。用电缺口在2万千瓦以下,状态标志为蓝色;

  B级预警。用电缺口在2至5万千瓦之间,状态标志为黄色;

  C级预警。用电缺口在5万至8万千瓦之间,状态标志为橙色;

  D级预警。用电缺口在8万至15万千瓦之间,状态标志为红色;

  E级预警。用电缺口在15万千瓦以上,状态标志为黑色。

  五、应急响应

  (一)A级响应

  1.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供用电情况;

  2.各企业正常生产状态结束;

  3.对下列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单位的用电负荷采取错、避、移至非高峰时段用电:

  (1)所有冷库压缩机用电;

  (2)容量在30kw及以上的热处理的用电;

  (3)矿产、砖瓦等建材企业的用电;

  (4)用于锻、铸压、冲件可避峰机械设备的用电;

  (5)对非重要用户的基建工程;

  (6)其他可避峰的非连续性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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