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烟火与爆破协会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职数的批复
(豫民函〔2007〕100号)
河南省烟火与爆破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职数的报告》(豫爆协〔2007〕8号)收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和人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管〔2003〕20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会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职数13名,其人事管理工作和工资、福利待遇、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豫民管〔2003〕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你会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