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巴蜀电力江油燃煤发电公司、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公司天然气价格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巴蜀电力江油燃煤发电公司、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公司天然气价格的批复
(川价函[2007]174号 2007年6月16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你司西南司财﹝2006﹞89号《关于调整巴蜀电力江油燃煤发电公司、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公司天然气管输及调峰费的请示》收悉。经与供用双方协商,同意你司对巴蜀电力江油燃煤发电公司3#、4#机组新增和超供气部分、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公司的天然气管输及调峰费标准调整到177.5元/千立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