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推行收费公示、收费听证、收费审计及校务公开等制度。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参与。
(四)推行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市发改委牵头,市府办、市卫生局、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农林局参与。
十三、马国华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公示和代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参与。
(二)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参与。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经贸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农林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参与。
(四)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药品审评审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法制办、舟山检验检疫局、舟山海关、市供销社参与。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城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舟山海事局、市总工会参与。
十四、虞洁夫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
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城建委、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等有关单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