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舟委办〔2006〕38号、舟政办〔2006〕35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0日
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张家盟同志
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郭剑彪同志
(一)对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市纪委、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主管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在市和有条件的县(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参与。
(三)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市审计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参与。
三、周益扬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中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市委《舟山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意见》,深化“4+1”构建途径,拓展体系构建领域,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全面建设具有舟山特色的惩防体系。市纪委牵头,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国资委、市农林局等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