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关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2.2 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2.1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交通委、物价局、新闻办、农发行、定海区政府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动态,向市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2)根据市指挥部指示,联系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处置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参与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行动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县(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
县(区)政府根据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比照市指挥部的构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处置行动正常有序进行。在本县(区)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首先启动县(区)级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由本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提请上级粮食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进行调控。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处置任务。
3 事件分级
依据粮食生产、粮食市场状况和粮食安全应急处置需要,粮食应急状态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3.1 I级(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全省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省政府处置能力和国务院认为需要按照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3.2 II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